外國人之退休事項,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5條規定,僅具外國籍者,準用本條例之規定。但以支領一次退休金為限。 另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3條規定,本院外國籍研究人員(含研究技術人員)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得準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擇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