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編制內人員(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行政技術人員、人事費項下聘用人員):
1.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填寫後印出,以附件方式上傳於假單中留存備查。
2.出發前填寫「本院赴陸及資安疑慮國家人員資安檢核表」送資訊服務處;返臺後填寫「本院赴陸及資安疑慮國家人員返臺資安檢核表」送資訊服務處。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等人員
出發前填寫「本院赴陸及資安疑慮國家人員資安檢核表」送資訊服務處;返臺後填寫「本院赴陸及資安疑慮國家人員返臺資安檢核表」送資訊服務處。
本院編制內人員(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行政技術人員、人事費項下聘用人員):
1.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填寫後印出,以附件方式上傳於假單中留存備查。
2.出發前填寫「本院赴陸及資安疑慮國家人員資安檢核表」送資訊服務處;返臺後填寫「本院赴陸及資安疑慮國家人員返臺資安檢核表」送資訊服務處。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等人員
出發前填寫「本院赴陸及資安疑慮國家人員資安檢核表」送資訊服務處;返臺後填寫「本院赴陸及資安疑慮國家人員返臺資安檢核表」送資訊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