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 1. 至本院至「全院電子表單整合平台」填報「赴陸表單及資安檢核表單」。(1星期前)。 2. 經單位主管同意。
返臺後 1. 至「全院電子表單整合平台」之待辦事項填報「返臺資安檢核表」及「返臺通報表」。(1星期內)。 2. 送院方核可。
**兼任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下行政職務者: 如館主任、資訊室主任、工作站主任、技術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