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金給與規定:
1.聘任人員
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者,給與一次退休金。
任職十五年以上者,退休人員得就下列退休給與,擇一支領: 一次退休金 月退休金
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2.行政技術人員
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者,給與一次退休金。
任職十五年以上者,退休人員得就下列退休給與,擇一支領: 一次退休金 月退休金
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二)退休金給與內容
(三)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恤條列第95條規定,外國人之退休事項準用該條例之規定。但以支領一次退休金為限。